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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


秀的马车十分华丽,属于那种平头百姓瞧见了,都自动避讳的,跋扈衙内专用马车,便是在那刘侍卫门口停下来了,在门口迎客的人也不敢上前。

    姜砚之整了整自己的衣衫,吃了一个大馍馍夹肉,他觉得精神头好了很多,但是如今是去人家家中吊唁呢,红光满面的有些不合适啊!

    他想着,对着闵惟秀小声说道,“掐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闵惟秀毫不犹豫的掐了一下,姜砚之整个眼睛都红了,犹如一头即将发疯的牛。

    太他娘的疼了啊!

    他想着,拼命的忍住了即将掉出来的眼泪,他同刘侍卫素未谋面的,笑不合适,人家说你没有同情心,哭也不合适,人家以为你同他有奸情。

    做人就是这么难啊!

    他想着,走上前去,那门口的人迟疑了一下,不知道如何唱名,这时候路丙上前,低声提示道:“这是寿王殿下。”

    那人一愣,姜砚之红着眼睛冲着他点了点头,“本大王同刘侍卫虽然素昧平生,但是此番能够火海脱险,多亏了刘侍卫第一个发现走水了,原本想要登门致谢。不想天妒英才,好好的一个人……唉,本大王怎么着也应该来送他一程。”

    那人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,颇有些受宠若惊的说道,“我阿弟不过是尽了自己的本分,大正月的,三大王不嫌晦气,亲自登门……我阿弟便是死也无憾了。”

    刘侍卫的阿哥说着,亲自引着众人进了门。

    闵惟秀默不作声的看了看四周,这就是普通的一个民宅,不大也不小,一眼望过去,就能够看到停在灵堂上的棺材,一个披麻戴孝的小妇人,身边跪着一个小童,正在烧着黄纸。

    一个白发老夫人,身边已经围满了人,不知道在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还有一个大一些的少年,显然是刘侍卫的侄儿,正在充当孝子,回跪来吊唁的族人。

    姜砚之上了香,走近棺材一看,一个约莫二十多岁的男子躺在其中,脸色苍白。虽然清理过了,但是额头上有明显的伤痕,脸上也有擦破的痕迹。

    “刘侍卫好好的一个人,怎么就……”姜砚之问道。

    第一百九十三章 奇怪的伤痕

    刘侍卫的阿哥吸了吸鼻子,“昨儿个夜里,他说同人约了在上土桥饮酒。他在宫中做侍卫,交友甚多,我们也没有觉得奇怪。可不想迟迟不归,后来就有路人来报,说我阿弟喝多了,脚一滑,脑袋磕在石头上,被人发现的时候,已经断气了。”

    今年冬日格外的冷,三天两头就下大雪,便是出了日头,那也是怏怏的,没有多少暖意。

    一些小道之上,的确是结了凌冰,尤其是在靠近水的周围,更加如此。

    光是姜砚之知道的,像这样走着走着摔死了的倒霉蛋子,今年冬天就不下三人。

    “是磕到后脑勺了?”

    姜砚之看着棺材里的刘侍卫,额头上虽然有伤口,但是并不太深,应该并非是致命伤,所以伤口应该是在后面,被头发给挡住了。

    刘侍卫的哥哥刘大郎点了点头,“三大王料事如神,我去抬他回来的时候,他正躺在一块尖石头上呢。”

    姜砚之皱了皱眉头,伸出手来指了指棺材,“如果是伤了后脑勺,那他脸上怎么会有伤呢?”

    他说着,伸出自己白白胖胖的手,一把抓起棺材里刘侍卫的手,仔细的瞧了起来,“奇怪了,手上却没有任何擦痕。”

    闵惟秀瞧着认真的姜砚之,笑了笑,他胆子倒是大,一点儿都不怕这些尸体什么的。

    正想着,就听到周围一个妇人嘀咕出了声,“三大王真是性情中人,你看,他拉着刘二郎的手都快要哭出来了。刘二郎真是福气薄,他若是没有死,那跟着三大王还不吃香的喝辣的,平步青云!可惜了!”

    闵惟秀嘴角抽了抽,往姜砚之的方向靠近了一些。

    一旁的刘大郎已经颜色大变,他突然想起姜砚之的正职,这厮先在开封府,后在大理寺,乃是专门断案的。

    “三大王,可是我兄弟死得冤枉?”

    姜砚之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子,“乍一看起来,是有些蹊跷。他的鞋子呢?你带我去瞧上一瞧。”

    刘大郎点了点头,引着姜砚之去了内室,闵惟秀一瞧,赶忙跟了上去,不一会儿,他就拿起了一双鞋子,递给了姜砚之,“就是这双,因为M.BgmbUilDInG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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