季老爷子和季老太太两人在带孩子方面,是十分不靠谱的。 老两口只顾着自己恩爱去了,倒是忘记了,自己还有一个老来的子了。 沈美云听完惊奇道,“你以前经常走这段路吗?” 季长峥点头。 “我以前也走过。” 她陷入回忆,或者说是沈美云的回忆。 “从这里出发到西华门大街有个图书馆,我爸那时候在医院很忙,我妈又要上课,我一个人经常跑到图书馆去。” 那时候她也不大,但是在过往的记忆里面,小小的沈美云经常一个人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天。 她性子很安静,也能沉得住气,经常抱着一本书就看的忘记时间。 季长峥听完这,他拍了下大腿,语气懊悔,“难怪我说我以前怎么从来没遇见过你。” “我这人打小儿性格就坐不住,整个北京城我都恨不得跑完了,除了图书馆。” 他以前最讨厌读书了。 但是母亲会逼他读,以至于他很长一段时间对读书厌烦了去,每次出去玩儿,都会特意避开图书馆。 说到这里。 季长峥望着外面那耸立在夜色下的图书馆,他低声道,“若是知道在那里能遇到你,就算是我在讨厌也会去的。” 座位下,沈美云轻轻的拉着了季长峥的手,“现在也不晚。” 以前他若遇到了沈美云,那是原身沈美云。 而现在—— 他遇到的是一十一世纪的沈美云。 这两者差别,不可为不大。 季长峥没有听懂她话里面的意思,他跟着反手抓着她的手,“是啊,现在也不晚。” 望着电车外面慢慢亮起来的路灯。 他说,“美云,我无数次庆幸在火车上那一次,我救下了绵绵。” 因为绵绵,他和她有了交集。 因为绵绵,他才得以娶到她。 是的,从一开始季长峥都很清楚,沈美云和他结婚,不是因为喜欢他。 而是因为他是最合适的,能够帮助她保护好绵绵的那个人。 所以,她才会选择嫁给他。 想到这里,他侧头看着她,路灯下,沈美云肌肤细白,眉目如画,漂亮夺目到惊人的地步。 “你有没有——” 他问她,“一点点喜欢过我?” 这语气里面有着季长峥,自己都没察觉的卑微。 在这一段感情里面,他一直都是低头的那一方。 沈美云怔了下,她紧紧抓着他的手,十指相扣被叠在衣服下面。 “你说呢?” “季长峥?” 若不是带着喜欢,又怎么会随着他一起来到北京,又怎么会答应和他一起出来约会。 这么好的季长峥,谁会不喜欢呢? 沈美云也不例外。 只是,沈美云的顾忌太多,她的喜欢也夹杂着其他因素。 以至于她的喜欢,不如季长峥的赤诚热烈真挚。 但是不可否认,沈美云曾经是对季长峥心动过的。 骤然听到这个答案,季长峥心脏都跟着突突突的跳了起来,他低着头看着她,目不转睛。 是那种久违的喜悦,让他整个人都恨不得沸腾起来。 他就知道。 沈美云早晚会有一天喜欢上他。 想到这里,季长峥看着沈美云的目光越发热切,那是缠绵的爱意和喜欢,似乎没有丝毫的掩盖。 沈美云被他看得面红耳赤,忍不住抬手拧着他腰,“你收敛点,这是在外面呢。” “我知道,我们在外面约会。” 正说着话,前面电车上的售票员在喊,“老莫餐厅到站了,有需要的乘客请下车。” lt;div style=quot;text-align:center;quot;gt; lt;scriptgt;read_xia();lt;/scriptgt;M.BGMBUiLDI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