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才去猎杀。 狮子是草原上的王者。我有些着迷地看着这个狮群的头领是一只美丽的雄狮,长长的金色的鬃毛,一直延伸到背部和腹部,在太阳光的照射下,像由黄金凝练而成,让人不得不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。 我的目光引起了那只狮王的注意,它转过头,看了我一眼,我浑身僵硬。 以前住的地方并没有遇到过狮群,以这条河为界,这个金毛狮王的领地应该是河这边,一个狮群的狩猎范围往往非常广阔,因为狮群数量有些达到二十多只,食量又多。 老大安慰的用湿漉漉的舌头舔着我身上的水珠,在白天看过去,狼崽时,黑色的眼睛渐渐变淡,现在已经是深棕色,这样的眼睛看起来更加温柔而深邃,当然,这也许只是我一厢情愿的错觉。 这就是我们未来一段日子的邻居。 金毛狮子站了起来,雄伟的身体非常有压迫感,它一动,周围正在喝水的动物们作鸟兽散,它慢慢地走到河边,喝了几口水,我立刻往象群那儿躲过去,它看了我一眼,我顿时怒从心头起,那目光是什么意思,在嘲笑我吗? 也许我真的生病了,我现在老觉得这些野兽也是有表情和情绪的,只是你不知道如何与它们沟通,我一遍遍说服自己,这些想象都是幻觉,只是因为你寂寞了,所以才想在周围寻找能与你交流的生物。 做一个野兽很好,但是如果带着前生的模糊记忆,那就只能称得上悲惨了,所以我强迫自己忘记以前的一切。 但是,在某些时候,依然感到孤独,即使是老大的体温也无法温暖。 6 6、新家 ...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,开始往深秋的方向移去。 在一整个夏天丰富的食物供养下,大部分食草动物都养得瞟肥体壮,趁着草还没有枯黄的时候,拼命进食,来储备更多的能量迎接即将到来的严酷考验。 老大用嘴叼着一些药草回到了树洞,这些药草都是我以前采来治疗母狼身上的伤口,旧居附近的小山丘就有这个,老大曾经跟在我身边,看我用嘴啃断那几株草的茎秆,衔着,咬碎,把碎末和汁水涂抹在母狼的伤口。 这些药草的生肌止血的功效很好,我本来也想去找这个回来为自己治疗,但是怕遇到意外,只好放弃这个打算。 没想到老大居然还记得我做过的事,记得这种药草。 我看着它,银灰色的皮毛,好像月光揉碎了掺杂其中。它很美丽,我轻忽了它的智慧。 老大舔着我的伤口,有些痛,更多的是舒服的麻痒,然后小心翼翼的把药草涂抹在上面,药草沁入血肉中,带来一阵清凉的感觉。 我闭着眼睛任它动着。 我们现在已经四个多月大了,虽然比不上成年狼的体型,却也有小时候在老家看到的土狗那么大。 老大现在外出,总能带回来点什么,有时候是兔子野鸡,也有时候是地鼠疣猪,有一回居然还带回了一窝鸟蛋。 狼的恢复能力很强,几天之后,我的伤口就好得七七八八了。 这个时候,我开始考虑我和老大应该把新家安在哪。 现在这个临时的窝并不太安全,离狮群太近,自从上次之后,又遇到了那只金色狮子几次,那只金色狮子不知道是吃饱了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,没有和我们发生冲突,甚至连狮群里其他狮子想攻击我们的行为都被它阻止了。 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这头狮子偶尔的大发慈悲,所以我决定搬家! 说干就干。 打定主意之后,我趁着第二天太阳刚升起不久的时候,把窝在旁边树荫下休息的老大叫起来,它高兴地跑过来,不明所以的蹭着我的颈部,我有些哭笑不得,一般都是它主动粘着我,我嫌它烦了的时候,会叫两声让它离我远点,像这种主动亲近它的次数,非常少,难怪它这么激动。M.bgmbUILdI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