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错。” 我把一直拢在袖子里的双手伸出,在昏黄的灯光下,我努力地尝试着拾起地上那把剑,然而,我的手就好像我的狼爪一样,对于握住一样东西这种动作,无能为力,更不用说挥动它去砍人。 最后,我放弃了。 把用双手捧着的剑扔在地上,金毛走了过来,用他的手抓住我的手——也许只能称之为爪,“塞莱斯,战斗的时候,你可以变成狼形。” 我点点头,这是个好主意,在海盗来袭的时候,不会有人注意到一个小小的随船人员,我可以变成狼形,然后狠狠地咬死那些阻挠我们行动的碍事者。 金毛看上去有些高兴,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,喋喋不休,“我真是想念你优雅的白色身体,那总是——能让我‘性奋’起来,噢,别用这么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,那只是因为我对你太着迷了,在草原上,我们只会对自己喜欢的母狮子产生这种冲动,而我,几乎时时刻刻对你有这种感觉。” 我僵着脸听着他的胡言乱语,谁来把他的嘴堵上? 船上到处充满了紧张的气氛,在夕阳还没有落下的时候,船长就命令厨房准备了丰盛的饭菜,让所有的人,都分到了足够的面包和肉,当然,还有必不可少的劣质葡萄酒。 金毛抽出长剑,慢慢地把属于我们的那份面包和肉切成碎片,递到我的餐盘里,中国古代有个传统,犯人临刑的时候会给吃上一顿饱饭,让他在黄泉路上不至于做个饿死鬼,没想到,在这里,我也有了类似的体验。 看来,不管是哪个时空,人们都认为饿死是最可怕的酷刑。 我们站在船尾,大海在渐黑的天色下泛着黑色的波澜,海盗船已经清晰可见。 我的视力很好,几乎可以清楚的看到船头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,他双手握着一把出鞘的大刀,正在朝聚集在舷边的海盗们大声吆喝,不知道在喊叫着什么。 我猜测,也许在做着战前动员。 他好像察觉到了这边的动静一下,猛地把头转过来,用好像老鹰看着兔子一样的狩猎者的眼神看着我们。 好像我们是他的囊中之物一样。 也许他的猜测并没有错,但是事情永远不会那么简单。 在罗斯帝国实力日渐衰落,曾经让他们闻风丧胆的帝国舰队,成了“软脚虾”,不再构成威胁,他们把整个内海变成了海盗的乐土。 在这种情况下,商人们只能自行组织起来,他们依托于提尔城,建立了海上武装护送队,并且尽量让自己的商船拥有一定的武力,这些措施起了一些有限的作用,足以让他们能从小股海盗的偷袭中脱身,但是,面对强大的海盗团,这种自卫行为,只能说聊胜于无。 我们这一次的出行,一来因为圣洛克城的内乱导致海上护送队无法集结,二来我们太赶时间了,没有等待与其他商船一起出行互为照应。 总之,这次的航行,是冒了极大的风险,而命运女神罗木瑞并没有眷顾我们,这么快就被海盗们发现并且追上。 然而,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准备,这条船上的船员和水手都属于提尔城商会,他们都是训练有素的水手和战士,不管是航海,还是对付海盗,都有自己的一手。 甲板上,水手和船员们忙忙碌碌,各司其职,海盗攻击的最终一幕就是接舷战,这往往决定着这一场遭遇战谁能够胜利。 海盗船近了。 笨重的商船速度比不上海盗船,所以一旦被海盗盯上,就很难脱身。 我们看着海盗船越来越近,船上的气氛也越来越紧张,很快,我就能够看到海盗船的旗帜以及船首像,那面红色的旗帜上绣着一只黑色秃鹰,而船首像则是海神罗姆赛尔拿着黄金权杖的雕像。 当海盗船逐渐靠拢的时候,几乎是在同时,船长发出了进攻的命令,从商船上往海盗船上发射出雨点般密集的箭、梭镖、标枪和投石。 而海盗们也毫不示弱,立刻还以颜色,他们疯狂的大叫着,大笑着,那种野蛮、张狂、血腥而又残忍的哄笑和喊叫,让商船上的人慢慢地有了些怯意。m.bgMBuIldI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