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个时候她了无生趣,别说追求了,就连活下去的意思都没有,要不是她怕疼,又怕死得太难看,恐怕早就从世上消失了。“既然没有,就跟着老头子吧,老头子别的不说,一张嘴可是没人能比,咱们走到哪,吃到哪,你看如何?” 后来她就跟着老人踏上旅程。 他们去了许多地方,也让她的心胸开阔了许多,老人教会她吃,又教会她做,在到达凌安城的时候,他们吃到了一桌当地夫妇做的菜,一致把它排为这一路最好吃的菜肴第一位。 可惜吃完那顿饭,老人就离世了。 老人离开的时候和她说了一句话,他说,“不知道怎么活,就让活不下去的人活下去吧,这世上不是只有大夫才能救死扶伤,一个好的厨师也可以。” 她并不觉得厨师有这样的本事。 但也的确如老头所愿,留在凌安城开了一家食肆,后来她见过许多人,也见过许多故事……只是没有一个故事是属于她的。 …… 热气扑面。 阮妤笑着从过往的记忆中抽出思绪,锅里的三杯鸡因为加了冰糖油亮逼人,她轻轻嗅了下,鼻下全是香味……她把菜盛进一个白瓷盘里,又拿起帕子把盘子边缘的油污擦掉。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,她怔了一下。 前世和霍青行相逢后,男人不时就会来她那边帮忙,其实店里人手多,哪里需要他?何况霍青行那会虽然被贬却还有官身,怎么看也不该是做这样事的人。 男人却执拗得很,只要来了店里必定守在她身旁,他那手好看得很,却切不好菜,阮妤嫌他糟蹋菜肴便只让人端菜,可即使如此,男人也高兴,只是每次端菜的时候都会把那盘子边缘擦得干干净净。 久而久之,阮妤竟也习惯了。 看着眼前还冒着热气的三杯鸡,阮妤微垂的长睫颤了颤,不知是感慨还是什么,最后化作唇边一个笑,她把这道菜和其余菜放在一道,笑着把菜端出去,看到坐在餐桌旁的夫妻,眼中暖意愈深,她一步步踩碎黑夜踏入光明,见他们回头,扬起唇角冲他们笑道:“阿爹阿娘,菜来了。” 第13章 阮父阮母这会已经收拾好心情了,听到阮妤的声音,忙回头去看,还没瞧见菜就先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,也不知道是过了时间没吃饭,还是这道菜当真美味,两人只是这么一闻,肚子就先敲起了锣鼓。 声音虽然不算十分响亮,但在这原本安静的室内也足够让人听清了。 这还是阮父第一次这样失态,作为一个读书人以及一家之主的脸皮骤然就红了起来,轻咳一声背过身没说话。阮母倒是不觉得有什么,一边凑过去帮忙,一边去看那道白瓷盘里的菜—— “这,是鸡肉?”她看着那道菜,神色有些惊讶。 青山镇这边的人家做鸡肉,不是白切就是醉鸡,或是随便切块混着酱油一炒,但像这道菜……底下铺着切成条的洋葱,鸡肉也被去了骨头只留肉,切得只有大拇指盖这般大小,油亮逼人、色香俱全。 别说阮母了,就连曾去过长安的阮父都是头一次见。 阮妤笑着接过话,“是鸡肉,叫三杯鸡。” 母女俩在布菜,阮父也没闲着,分碗筷盛饭,闻言他倒是说了一句,“三杯鸡?这名字听着倒是稀奇。” 阮母也觉得稀罕,“怎么叫这个名?” 这是阮妤前世跟着老人路过江西时吃过的菜,那个时候她也奇怪这个名字,还问老人难不成是盛了三杯子的鸡肉做的,老人笑而不语,是掌柜走过来说,“这鸡肉我们为了入味,就放一杯米酒、一杯猪油、一杯酱油,滴水不沾,故取了这么个名字。” 不放一点水的鸡肉的确入口香软,又因为加了冰糖还带了甜味。 不过这道菜想做得好吃还是得用三黄鸡,或者直接取鸡大腿,那边的肉最嫩也最入口。 “你们先尝尝。”阮妤解释一番后,把这道菜放在两人面前。 阮父阮母只当是阮家从前有江西的厨子,也没多问。 最开始阮妤去厨房做菜的时候,他们是不看好的,阿妤再能干从前也只是知府小姐,出行做什么都有下人伺候,即便进过厨房只怕也只是能做些寻常入口的,可在瞧见这道菜的时候,两人便改变了印象,这会等人开了口立刻握起筷子去吃。 做三杯鸡除了材料之外,火候也很重要,时间太短,鸡肉太嫩,时间长,鸡肉又太柴,都算不得好,阮妤算得m.bGMBUilDIN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