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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


。”露华浓睨她一眼, 却把琥珀直接系在了手腕上。

    殷渺渺把头搁在他肩头:“现在你信了吧。”

    露华浓侧过头, 亲吻她的眉毛:“不是很信, 让我试试你。”

    “试我什么?”

    “试你有没有偷吃。”他的吻落到了她的颈边。

    殷渺渺非常乐意接受他的试探, 并且以积极的态度表达了自己的清白。

    一番云雨后,露华浓才算满意了,打趣道:“看来在秘境里的日子不太好过啊。”

    殷渺渺懒洋洋地窝在柔软的被褥里,口唇都不想掀,用鼻子“嗯”了声算数,小别胜新婚,真是要了她半条命了。

    见她这般,露华浓不好再欺负她了,亲昵地贴着她的脸颊:“这一路危险吗?”

    殷渺渺想了想:“还可以。”素玉秘境一行,虚古派纯粹是试炼,恶蛟作战也并非她孤身一人,虽然受了点皮外伤,总得来说不算危险。

    殷渺渺说不危险,露华浓是不信的,说还可以,那应当就是真的没什么大事:“可曾受伤?”

    “不过皮外伤。”殷渺渺浑不在意,止疼露比止疼药还要用,一喝下去什么苦头都没吃,比她在陌洲困在岩浆下幸福太多了。

    露华浓这才稍稍放了心,复一想,又悲哀起来:问这个做什么呢?他既不能陪她同去,与她风雨同路,又没什么能帮到她的,嘴上关心两句,一点用处也没有。

    何况,就算她是真的受了伤有了麻烦,也不会同他说的。说到底,他什么忙都帮不上,空有一副皮囊……念及此处,就是深深一叹。

    “好端端的叹什么气?”她笑笑,“又是你的心事,什么时候同我说?”

    他道:“既然是心事,怎么会同你说?”

    “我办不到?”

    “办不到。”

    她想了想:“是我失忆的事吗?”

    失忆?露华浓怔了怔才会过意来,忽而发现自己已经忘记这件事很久了,刚重逢时耿耿于怀,如今相处与过去并无二致,他就慢慢不去想了,乍一被她提起来,竟有隔世之感。

    他久不答话,殷渺渺以为是自己说对了:“和我说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好吗?我想听。”

    第一次见面?露华浓唇边情不自禁地露出笑意来。

    那天,云光城里飘着蒙蒙细雨,是个不适宜出门的日子。他刚刚搬到搬到沉香阁,正等待着自己的第一个客人。

    很早很早,早到他知道自己命运的那天起,他就在想第一个客人会是什么样的:是男人还是女人,是粗鄙还是文雅,是温柔还是暴虐……最初的幻想总是美好的,后来看多了血案,才知道孩子的想象实在太天真。

    缘楼里的人是待价而沽,鼎楼里哪天不抬出去几个死人?都是被采补死的。在这种地方,最受重视的不是最美的最会来事的,而是体质最好的。

    修士最在意的是修为,是长生,美色不过是附属品,以他的姿色,纵然能够博得几分怜爱,也很快会因为采补不了几次就被厌弃。再说了,被采补后的人容颜憔悴,或许只要一夜,他就连最后的美色也没有了。

    珍萃节时,他对殷渺渺说过,昙花只开一瞬,有些生命亦是如此。这不是有感而发,而是他从前真实的心情写照。

    挂牌的日子越来越近,他也就越来越害怕,怕被人当做玩物亵弄,怕被人采补到死,也怕得罪了客人,死也白死了。

    惶惶不安中,她带着黄金莲花来沉香阁寻他了。

    细雨飘飘,他透过窗棂看见从回廊里走过来的人,是个白衣乌发的年轻女修,唇角含笑,似乎是个好脾气的,心里就莫名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等说了两句话,更是确定了自己的运气不错,对方性子很好,听他弹琴,看他泡茶,给够了时间让他做心理建设,抱他的时候是抱住他的肩,把头挨在他肩上,好像是寻常姑娘抱着情郎。

    在燕好前,她与他一道枕在山枕上,面对面对望着,帐子里有一点一点的小火星,仿若是萤火虫的夏夜。

    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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