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话就说不出去了,她看到了一样更眼熟的! 簪子! 沈雍的冠上插的是一根金簪,仿佛与精致的金冠不是一套,这个式样的簪子白芷曾经有过好几个。原主姑娘的首饰太辣眼弄得她对朴素的首饰颇有好感,就记住了。 这簪子她好像亲手送出去过,是什么时候来着? “哦!”白芷说,语气里充满了不确定。她想起来了,当年客栈里她给过一个小乞丐,可是小乞丐?沈少主?她仔细想了一下,沈家这些年都没有出过变故,不会让少主沦落成乞丐的。沈雍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,并不是什么被接回来的沧海遗珠。 沈雍笑着说:“他呀?我忘了。” “我怎么觉得还记着呢?”白芷只觉得不可思议,指着沈雍的头顶说,“你是记着的吧?那个。真的是你?”不是原主姑娘的旧债,是她自己的故人。难怪他跟白微不大对付,当年白微的态度对普通乞丐没问题,对小心眼的乞丐可能会有点问题,如果是对沈家少主那问题就有点大。 沈雍往后一歪,支肘撑着腮:“我还在想大小姐要什么时候想起来呢。” 白芷站了起来:“你站起来我看看个头,这不可能吧?” 沈雍抬手摘下簪子把玩着站了起来,笑着说:“就是我了,是不是长高了?可是大小姐却不爱搭理我了。” 白芷笑了,比划出个距离来:“我顶多长了两寸,你蹿出半个人来,怪我咯?” 沈雍道:“去年还没这么高的,大小姐照样没认出我,真让人生气。” “当年那么乖的小孩子变成了现在的沈少主,我也很生气。” 沈雍摸摸鼻子:“当时想看看自己如果不是沈家少爷会怎么样,就混进丐帮做到了三袋,又被派去探听吴、白两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。”他没说的是,当年他这么干是因为赌气并非因为有志气。 他说得轻描淡写白芷也不便追问,摊开手掌:“簪子还回来。看来哪个时候的沈少主都不缺这个,就别留着啦。” 沈雍把簪子塞回了袖子里:“给我了就是我的了。” 白芷道:“拿姑娘的东西可不好。” “姑娘自己给的,那就很好了,”沈雍还是笑,“大小姐还是跟我走吧,这里山雨欲来。” 白芷一挑眉:“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吗?” 沈雍道:“连天城弄成现在这个样子,北方道上多少人等着分一杯羹,你们肯定心里有数的。”白芷道:“心里有数就不用走了呀,谢谢你还关心我。看到故人过得不错,我还是很高兴的,别的就免了吧。” “水至清则无鱼,人至察则无徒,顾家之前把事做绝了,现在令尊令伯父是想不那么苛刻对吧?既然如此水就会变浑,在一开始的时候甚至是个泥潭,泥潭有种种意想不到的危险。你们的杀神确实有效,但是从泥潭变成养鱼的水塘,他恐怕还要再杀一阵才行。我只想你避过段动乱,到时候我会亲自送你回来。我没有阴谋,没有算计!” 白芷笑道:“知道。越是这样我就越不能走,等养上了鱼我想我应该会南下,到时候记得请我吃螃蟹。” 沈雍不再笑了,认真地问:“真的要留下来?” “这里并不危险,我也不能把他们丢下不管。谢谢你的好意,我现在还应付得下去,哪里不需要大夫呢?真有危险的时候,我会跑、会救援,只要到时候你别生气还能收留我就行。” 沈雍表情变得勉强:“哦。” 白芷知道沈雍的来历便不久留:“告辞。”无论沈雍是不是念着当年的一点好,沈家和顾家之间的关系还是复杂的,里面的利益考量白芷现在不想管,回去告诉白微让他们去考虑就好。 白芷走后,南平侯世子又掐着点过来看表弟:“人都走了,你拿着个破簪子摸什么摸?不知道的还以为沈家穷得拿跟簪子当宝贝了呢!” “她说过人都是很肤浅的,再苦再累也要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,这样才有机会。” 南平侯世子笑瘫在榻上:“哈哈哈哈,你就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才见她?结果还是没机会!” ~~~~~~~~~~~~~ 白芷并没有胡说,沈雍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她看着心里也高兴,当年的小乞丐虽然不是真乞丐,她这么多年也没念着人家,但是看到他好好的出现,还是令人开心的。 表兄弟俩启程的时候白芷亲自去送,跟南平侯世子没什么话好说,却给了沈雍一个小瓷瓶:“去年给老子爷贺寿炼的药前阵子用掉了,这几天又做了一点,这颗是多出来的。不敢说能解所有的毒,至少能解大部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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